各學院:
為了更好地開展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訓練,培養學生的創新創業能力,產出更多有顯示度和社會影響力的創新創業成果,現開展南京師范大學2021年“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秉承“興趣驅動、自主實踐、重在過程”的原則,繼續深化項目立項和結項改革,延長項目實施期,強化項目過程管理,注重培育項目成果質量,提升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申報程序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和項目類型
1、項目申報對象為全體本科生,鼓勵學生跨年級、跨專業、跨學院申報。第一主持人為2019級學生。每位學生只能主持或者參加1項項目。
2、項目的申報與實施以團隊(項目組)為單位,項目主持人不得超過2人,每個項目組總人數不得超過5人、不少于3人。項目主持人要求品學兼優、成績良好以上(專業核心課程成績在75分以上),具有一定的創新意識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獨立思考,具備基本的科研素質與能力。
3、項目指導教師應具有較高學術造詣、較好創新性成果,能夠熱心教書育人,關愛學生成長。申報省級、省級重點(國家級)項目的指導老師必須具有副高或以上職稱,申報校級項目的指導老師應有兩年工作經驗且具有講師或以上職稱。每位指導教師最多指導2項大創項目。連續2次終止結項的指導教師暫緩指導。
二、選題范圍
選題應當具有一定的科學性、創新性和可操作性,預期成果具有創新性和可考核性,鼓勵學生創新訓練與指導教師科研項目緊密結合。選題范圍包括但不限于:(1)教師科研與技術開發(服務)研究課題;(2)某一學術領域或社會熱點問題的研究;(3)發明、創作、設計等制作研究;(4)開放實驗室、實訓或實習基地中的綜合性、設計性、創新性實驗研究;(5)社會調查研究;(6)產業最新需求和企業生產實際問題分解細化的具體項目或企業設置的開放性課題;(7)校內外創業園地中的大學生創業孵化項目;(8)其他有研究與實踐價值的項目。大力支持有技術化、商業化和產業化前景的創新創業訓練項目。
三、申報、評審程序
1、項目申報評審:2020年11月28日-2020年12月18日,學生向學院提交《南京師范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申請表》(見附件1),學院做好評審及匯總工作。評審結果院內公示并提交學校備案。學院需提交所有項目申請表紙質版一份,匯總表(見附件2)紙質版和電子版各一份。紙質表交厚生樓302室,電子版交wuhao@njnu.edu.cn。2020年12月-2021年3月為項目預研階段。
2、項目立項評審:3月下旬(具體時間、要求另行通知),學院組織專家針對預研階段各項目進展情況進行評審并排序。根據學校下達指標,推薦校級、省級候選項目。要求:只有在學校備案的申報項目才可以參加項目立項評審。
3、學校評審:4月上旬,學校組織項目評審,并對擬推薦的省級項目進行公開答辯,確定項目立項等級。
4、立項項目公布:4月中旬,公布正式立項項目名單。參加項目的人員及項目研究內容一經公布,原則上不予調整。對于參加預研的申請項目,鼓勵學院認真培育,予以經費支持。
四、立項數和項目經費
2021年度擬計劃資助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500項,其中擬推薦省級、省級重點(國家級)項目約100項。校級、省級、省級重點(國家級)項目執行期限為一年半(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學校對立項項目給予經費資助,校級項目1200元/項,省級項目3000元/項,省級重點(國家級)項目3500元/項。資助經費需全部用作項目團隊的研究支出。
五、考核和結題
立項項目需接受中期考核和結題驗收,時間分別為2021年11月和2022年5月。不參加考核、不提交考核報告或者考核不合格者,將終止項目資助。
省級、省級重點(國家級)項目結項分為校外專家盲審和校內答辯兩個環節。綜合兩個環節評審結果最終認定項目結項結論。
六、學分認定、優秀項目表彰和獎勵
學校將根據《南京師范大學本科生創新創業實踐成果和學分認定辦法》,給予學生認定創新創業學分;對考核評定為“優秀”項目的師生進行表彰。
教務處
2020年11月27日